
從政治對立到親密關係,探索愛與自由如何同時存在
一、不同意,就不能相愛嗎?
最近又要選舉了,台灣的藍綠對立又開始熱鬧起來。
我媽媽是藍的,伴侶雷恩是綠的,而且兩個人都相當熱衷政治。媽媽經常跟我抱怨綠營有多糟糕,雷恩則常常拿一些新聞給我看,告訴我藍營有多荒謬。兩個人都覺得自己有憑有據,而對方實在不可理喻。
有趣的是,我對這些事情通常沒有太大的反應。
雷恩有時候會很興奮地跟我分享某個政治人物又做了什麼蠢事,期待我跟他一起義憤填膺,但我往往只是聽聽,沒有什麼特別的反應。他就會說:「你真的很不會聊天耶!」
哈哈!其實我也可以跟著他一起罵啊!兩個人一起罵得很過癮,也是一種情感交流嘛!
只是,我開始好奇:為什麼我們那麼希望自己所愛的人,跟我們有相同的看法?
當我們喜歡一個人,似乎很自然地會希望他理解自己、支持自己,甚至跟自己站在同一邊。當對方不同意時,我們可能會覺得不被理解,甚至有一種距離感。
但這裡似乎有個矛盾。
一方面,我希望跟你親密,希望我們能夠彼此理解、分享生命;另一方面,我也希望保有自己的想法,不需要為了讓你開心而改變立場。
親密,是我想跟你在一起;自由,是我仍然可以做自己。
那麼,這兩件事情真的可以同時存在嗎?
這讓我想起多年前第一次接受催眠的經驗。
二、愛一個人,需要討厭另一個人嗎?
那次催眠中,我回到了已經過世的奶奶房間,突然開始嚎啕大哭。
那一刻,我才發現,原來自己是那麼愛奶奶。
為什麼這個發現讓我如此感動?
因為媽媽跟奶奶的關係並不好。從小我就經常聽媽媽抱怨奶奶,聽久了,不知不覺也接受了媽媽對奶奶的看法。好像媽媽不喜歡奶奶,我也應該跟著不喜歡。
可是那次催眠讓我發現,媽媽與奶奶之間的恩怨,是她們的生命經驗,而我跟奶奶之間,其實有著屬於我們自己的愛。
我可以理解媽媽的委屈,卻不需要因此討厭奶奶。
原來,我可以愛媽媽,也可以愛奶奶,並不需要選邊站。
這個發現對我來說非常重要。
因為在那之前,我似乎不知不覺把愛跟認同綁在一起了。當我愛媽媽,就好像應該接受她的觀點;如果我不接受,似乎就是不夠愛她。
但真的是這樣嗎?
如果我必須認同你,才能跟你親密,那麼我們的關係裡,還有多少空間可以容納彼此的不同?
這讓我想到心理學所說的「認同」。
我們從小在家庭、學校與社會中成長,逐漸形成自己的觀點、價值觀與身分認同。這些認同幫助我們理解世界,也讓我們有歸屬感。
但有時候,認同也會成為一種限制。
當我認同某個立場,就容易把世界分成支持我的人與反對我的人。當別人不同意,我可能不只是覺得他的觀點有問題,甚至開始覺得這個人有問題。
於是,原本只是兩個不同的觀點,慢慢變成了兩個人的對立。
而我在跟雷恩的互動中,竟然也發現自己正在做類似的事情。
三、當我嫌棄你的時候,誰失去了自由?
有一次,雷恩又拿著政治新聞,興奮地想跟我分享他的看法。
我開始觀察自己內在發生了什麼事。
原來,我其實有一點不舒服,甚至有一種嫌棄。
「唉!你怎麼又來了?」
再仔細觀察,發現這個嫌棄裡面,竟然還有一點優越感。好像我在心裡想:「你怎麼看不見自己被政治立場困住了?」
咦?這不就很有趣了嗎?
他認同自己的政治立場,而我卻可能正在認同「我是比較有覺知的人」。
原來,我也在認同!
而且,當我嫌棄他的時候,雖然表面上沒有爭吵,內在其實已經關閉了。我不再那麼想靠近他,甚至帶著一種細微的攻擊。
這讓我發現,不吵架不代表沒有攻擊,表面上的平靜也不一定是真正的接納。
有時候,我們以為自己很自由,因為沒有被對方說服,沒有跟著他的情緒走。但如果我已經被自己的嫌棄困住,那麼我真的自由嗎?
修正錯誤,不修理自己
這讓我想到多年來練習的葛吉夫律動(Gurdjieff Movements)。
律動中需要同時注意手腳動作、音樂、節拍,有時還要心算,所以經常會犯錯。以前做錯時,可能會懊惱:「怎麼又錯了!」
但經過長期練習,我發現自己可以很清楚地知道做錯了,然後直接調整回來,不需要責備自己。
葛吉夫的教導中有一個很重要的概念,就是人的理智、情感與身體三個中心。這三個中心各有不同的功能,卻也不斷互相影響。
當我做錯動作,理智中心可以辨認錯誤,身體中心可以進行調整,但情感中心不一定要產生厭惡或自責。甚至還可以帶著一種關懷:「喔,這裡要特別小心。」
同樣是發現錯誤,內在卻可以有完全不同的品質。
修正錯誤,不修理自己。
那麼,當我不認同雷恩的觀點時,是不是也可以這樣?
我可以有自己的判斷,卻不需要因此嫌棄他。我可以看見自己的嫌棄,也不需要因此嫌棄自己。
這就是我一直在練習的「觀照非對抗」。
覺知不是要消除某種情緒,也不是要把自己修理成一個更好的人,而是讓內在正在發生的事情,如實地被看見。
嫌棄的背後,還有什麼?
當我繼續觀察自己對雷恩的嫌棄時,突然發現了另一件事情。
如果今天跟我講這些政治新聞的人,只是一個路人,我根本不會這麼在意。為什麼雷恩會讓我不舒服?
因為他是我的伴侶啊!
因為我愛他,想要跟他連結,也希望彼此能夠理解。
原來在這個嫌棄的背後,還有另一個部分,是我對他的愛,以及想要親近他的渴望。
一方面,我不喜歡他試圖說服我;另一方面,我又希望能夠與他連結。
這兩個看似矛盾的部分,竟然可以同時存在!
當我只看見嫌棄時,我就困在嫌棄裡。但當我也看見背後的愛,整個經驗突然變得不一樣了。
我不需要強迫自己不要嫌棄,也不需要努力變得慈悲。只是看見更多,原本的認同就好像自然鬆動了。
不是放下認同之後才看見更多,而是看見更多之後,認同自然鬆動。
這讓我開始理解,或許自由不是沒有情緒、沒有認同,而是當情緒與認同出現時,我仍然有空間看見它們,而不必完全被它們帶著走。
那麼,這樣的自由,在親密關係裡又會是什麼樣子呢?
四、不舒服,也可以繼續相愛嗎?
我跟雷恩的關係,某種程度上是開放的。
從一開始,我們就有個共同的理解:
「我們不是彼此占有,而是彼此分享。」
有一段時間,雷恩跟另一位年輕男子發展出非常強烈的感情,簡直像八點檔連續劇一樣,充滿戲劇性的情節。他常常興奮地跟我分享他們之間發生的事情。
有一次,我在聽他講述時,觀察到自己內在有一種不舒服的感覺。
於是我跟他說:「我聽你講這些的時候,發現自己內在有個不舒服的感覺。」
沒想到他一聽就生氣了!
「我們不是說好了嗎?」
我跟他說:「欸,不用急。我只是跟你分享我觀察到的感受。我沒有要你停止跟他的交往,也沒有說我要離開你啊!」
沒想到,他聽完反而整個人放鬆了。
原來他一直擔心我會不高興,所以有些事情還不敢告訴我。當他發現我的不舒服並不代表我要限制他,也不代表我們的關係會因此結束,他反而開始分享更多細節。
後來我們還覺得很好玩,因為我好像透過他的生命,間接經驗了一場非常灑狗血的八點檔戀情!
哈哈!
這段經驗讓我發現一件很重要的事。
原來,我可以感到不舒服,卻不需要讓不舒服變成對他的要求。
而他也可以知道我的不舒服,卻不需要因此認為自己做錯了,或擔心失去我們的關係。
我們都可以真實地分享自己內在發生的事情,不需要隱藏不舒服來維持和平,也不需要透過控制對方來獲得安全感。
當然,這不代表親密關係不需要界線,也不是每個人都適合開放式關係。每段關係都需要雙方自願、清楚的約定,以及持續的溝通。
真正讓我感動的,不是我們採取了哪一種關係形式,而是我們可以在彼此不同的感受中,仍然保持連結。
這也讓我重新思考,什麼才是真正的安全感?
五、親密與自由,是同一種愛的兩個面向
心理學的依附理論(Attachment Theory)裡,有一個很有意思的概念,叫做「安全基地」(Secure Base)。
當孩子知道主要照顧者會在那裡,知道自己有個安全的地方可以回去,就更有勇氣離開熟悉的環境,探索外面的世界。
原來,安全感與自由並不是相反的。
因為有安全感,所以敢於探索;因為能夠自由探索,關係也可能變得更加豐富。
成人的親密關係,也可以如此。
當我們知道彼此的連結不會因為一次情緒、一次不同意見就立刻瓦解,便更有空間去探索、表達與成長。
安全感不是保證對方永遠不會讓我受傷,也不是我必須永遠開心、永遠沒有嫉妒,而是即使有不舒服,我們依然可以真實地分享,依然可以彼此連結。
回頭看,從媽媽與奶奶的關係,到雷恩的政治立場,再到我們的親密關係,似乎都在讓我經驗同一件事情。
當我只站在某一個角度,就容易把世界分成你跟我、對跟錯、喜歡跟討厭。但當我開始看見更多,就會發現原來不同的感受、不同的觀點,都可以同時存在。
我可以理解媽媽,也愛奶奶。
我可以不認同雷恩的政治觀點,卻依然愛他。
我可以對他的另一段戀情感到不舒服,也真心希望他自由地探索生命。
這讓我想到佛法所說的「不二」。
對我而言,不二並不是沒有分別,也不是所有事情都一樣,而是在分別之中,不再被分別所困住。
你仍然是你,我仍然是我。我們可以有不同的觀點、不同的情緒、不同的生命經驗,卻不需要因此失去連結。
這也是我一直探索的「一分為二,見二歸一」。
原本看似對立的兩個部分,當我們能夠同時看見,或許就會發現,它們其實都存在於一個更大的整體之中。
而這個整體,不需要消除任何一方。
不必相同,也能相愛
最近又要選舉了。
藍的還是藍的,綠的還是綠的。媽媽還是媽媽,雷恩還是雷恩。
我當然也可以有自己的政治判斷,關心社會發生的事情。理解不同觀點,也不代表所有觀點都一樣合理,更不代表必須放棄是非判斷。
只是我越來越發現,我不需要透過討厭同一個人,來證明我們彼此相愛。
也不需要透過改變對方,才能維持連結。
以前我可能會覺得,親密是兩個人越來越靠近,自由則是兩個人可以保有距離。它們好像是兩種不同的需求,需要不斷地尋找平衡。
但現在,我開始有了另一種體會。
當我真正愛一個人,我會想要靠近他、理解他、分享他的生命。同時,我也會希望他能夠自由地成為自己,而不是活成我所期待的樣子。
而當我能夠自由地成為自己,真實地表達自己的感受,不需要為了維持關係而隱藏或壓抑,反而更有可能與他建立深刻的親密。
原來,親密與自由,不一定是兩種互相競爭的需求。
它們可能是同一種愛的兩個面向。
親密,讓我們願意走向彼此。
自由,讓我們不必失去自己。
而愛,讓這兩件事情可以同時發生。
我不必成為另一個人,才能自由;不必改變另一個人,才能相愛;也不必失去個體,才能經驗整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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