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7月26日 星期日

你在賣淫嗎?妓女與性愛療癒師的差別


昨晚在讀書會聊「阿納斯塔夏」的時候,說了我對於工作的看法:我們原本都是天真無邪的少女,後來被這個社會綁架餵毒,然後被迫接客。我們為了吸毒的快樂,所以可以忍受並合理化接客的痛苦。 

那個毒就是錢,以及這個社會催眠我們要追求的物質與名利。於是我們像失去靈魂的妓女,不斷張腿接客(痛苦工作),腦中想著等一下就可以吸毒了(有錢可以去消費玩樂、獲得這個社會的認同)。

我記得在離職之後,某個週一跟朋友約吃早餐(那個時候很喜歡約吃早餐,也許是因為沒有在企業上班了,這給我還有在工作的充實感? ),搭上了捷運赴約,車廂裡面擠滿了上班族。我環顧四週,心中升起一種奇妙的感覺,雖然在表面上我們好像都在搭捷運要去工作,但是因為內在心態的不同,產生了全然不同的品質。 

我腦中忽然跑進了一個領悟,工作應該是一種「分享」,而不是「賺錢」。我做我喜歡做的事,並且分享給其他人,這個分享本身就是一種享受,沒有錢也會去做。但是那些接受分享的人,也會想要回饋分享。於是錢出現了,錢就是一種讓分享更方便的工具。所以你在分享的同時,錢自然來到你身邊。但是如果你做一件事,而賺錢是唯一目的的時候,那這件事就變成了一種「賣淫」。 

你在賣淫嗎?其實只要問自己一個問題就知道:如果這個工作不給你錢,你還願意做嗎?(如果沒毒吸了,你還願意接客嗎?) 

這就像是性這回事,你是在分享愛的話,你們是彼此取悅的,那叫做愛。你只是為了解決生理需求,那就只是抽插。如果你根本不想打砲,但是為了錢或其他的東西而去打砲,那你其實是在賣淫。 這三種狀態就好比:為了分享熱情工作、為了餬口需求工作、以及為了虛榮來拼命工作。

所以即使同樣是性工作者,如果有人是抱著分享的心態來做性服務的話,那他就不是賣淫了,而是提供一種性愛療癒的服務,他是一個快樂與高尚的性愛療癒師。(性福療程這部電影就在講這回事,可以看看以下的影片) 而同樣一件事,你有可能本來在分享,後來變成賣淫。也有可能本來在賣淫,後來變成分享。這差別就在於靈魂是在還是不在。



吸毒接客會讓我們麻痺昏迷而失去靈魂。但是當我們找回靈魂時,就會醒過來,了解到我們其實一直都是那天真無邪的「阿納斯塔夏」,我們本來就是快樂的,並不需要去吸毒才可以快樂。當這份明暸發生時,自然脫離賣淫的人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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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則留言:

  1. 精闢!有被觸動。做什麼不是問題,端看何種心態行。

    這讓我想起《達摩血脈論》一段:

    問曰。白衣有妻子。婬慾不除。憑何得成佛。答曰。只言見性。不言婬慾。只為不見性。但得見性。婬慾本來空。寂不假斷除。亦不樂著。何以故。性本清淨故。……只言見性。不言作業。縱作業不同。一切業拘他不得。從無始曠大劫來。只為不見性。墮地獄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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